国的农民工在经历多年的“候鸟式”流动之后,目前这支队伍中的部分人群已显出明显的移居倾向。无论他们的选择是留在城市,还是回到乡村,重要的是给他们选择的权利。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让农民工从流动到定居,首要的是应构建一个基本权利均等的制度平台,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建设,让他们在选择迁移时享有平等的机会。想留下的,应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可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特别是在中小城市。与此同时,农村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也要加快完善,为那些想要回去的农民工提供有吸引力的生活条件。
对于农民工融入城市,消除户籍差别,只是在制度设计层面和社会管理方式上为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创造了条件。但在更深层次的观念、文化的认同上,做得还远远不够。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排斥乡下人的陈腐观念,仍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堵无形的“墙”。
消除这种隔膜,一方面城市社会必须首先改变对他们的态度,积极发挥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加速农民工与当地文化和社会的融合。另一方面要让农民工通过自身努力,提升知识层次与就业技能,争取城市社会的尊重。